专业物业管理公司 坚持“规范化,专业化,科学化,技术化”管理
4008265760


2021年度企业新闻

“桐”创文明 | 桐乡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梧桐分局到我司开展专项培训

发布时间:2021-06-27 来源: 本站 浏览量:157

2021年6月26日下午,桐乡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梧桐分局派工作人员到我司组织开展《嘉兴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》进企业专项培训工作。

微信图片_20210716104024.jpg

《嘉兴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》于2021年3月26日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批准,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。这是我省首部针对建筑垃圾管理的专门性地方法规。

微信图片_20210716104030.jpg

此次参会人员主要有各区域班子成员、各住宅类项目负责人,大家通过培训会议共同学习了《条例》立法背景《条例、案件解读等内容

微信图片_20210716104036.jpg

通过培训学习,项目管理人员对《条例》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和理解,对今后建筑垃圾管理相关要求也更加明确。

国无法不治,民无法不立。相信通过此次培训,各项目管理人员能够更加严格规范建筑垃圾管理各环节工作,为小区居民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。

《条例》中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呢?

范围再扩大:《条例》适用范围更广,从原来的城市规划区扩大到整个行政区域,包括农村区域,实现建筑垃圾全域管理。

处罚再升级:对于违法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,处罚金额进一步提高。比如《条例》规定,沿途丢弃或者随意倾倒建设工程垃圾的,实行个人最高5万元,单位最高100万元的处罚!

种类再细化:建筑垃圾包括哪些知道吗?《条例》将建筑垃圾明确分为建设工程垃圾和装修垃圾,对应不同违法行为规定了不同的处罚方式,如“沿途丢弃或者随意倾倒装修垃圾的,依法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,对单位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,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。

严厉打击“带路党”:《条例》创设性地规定了“为违法处置建筑垃圾提供条件的,依法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,没收违法所得,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,对个人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。”

建筑垃圾“八禁”又是哪“八禁”呢?

微信图片_20210716104156.jpg

分享到: